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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分公司 提升文明素质 促进社会文明

发布时间:2018-01-04 作者: 来源: 阅读量:6091

本网讯(通讯员林培毅)2017年12月1日,全国《志愿服务条例》正式颁布实施,2018年1月1日,《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2日上午,新年上班第一天,荆州市分公司青年志愿服务队来到城区屈原天桥荆东路口,开展“提升文明素质,促进社会文明”志愿服务文明劝导活动。

活动中,4名志愿者在交通岗亭与执勤交警进行了对接,并统一佩戴“文明劝导志愿者”绶带,协助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市民积极践行“文明出行,礼让为先”,为文明城市创建发挥正能量。志愿者们的文明服务增强了过往行人对《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了解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大家表示,参与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也让自己对文明交通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和认识。下一步,分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好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进一步提升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提高市民文明行为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