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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咸宁、利川、武穴分公司开展10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10-18 作者: 来源: 阅读量:1143


本网讯(通讯员胡媛媛、黄若诗、吴长骏、刘傲,责任编辑叶珂)10月17日,松滋市分公司党支部开展以“主题教育强党性,提能奋进建新功”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全体在职党员参加活动。活动由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黎军主持。

活动中,党员们在重温入党誓词并交纳党费后,共同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部分章节以及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荆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共同营造分公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党支部书记、经理谈宏峻对分公司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根据分公司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及其它重要文件理论学习,并组织开展好“建言献策”“学习身边的榜样”等活动;二是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重点抓好中小学2023年秋季货款回收工作,保证10月底完成清收任务;四是各部门根据目标责任书查漏补缺,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五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选人用人关,认真做好中层管理人员的民主推荐和公开竞聘工作;六是全力做好新华书店集团审计迎检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按照新华书店集团统一部署和市委组织部及市文旅局通知要求,10月11日下午,咸宁市分公司开展10月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由分公司经理陈建明主持,

活动中,党员们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 牢牢把握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 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 强调牢牢把握东北的重要使命 奋力谱写东北全面振兴新篇章》《习近平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落实政治责任 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16项内容。纪检委员王荣昌宣读了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与党纪党规,并组织签订了《杜绝酒驾醉驾个人承诺书》。

陈建明对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党员纪律等内容进行了着重强调,并要求全体党员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以集体学习、集体研讨、个人自学、微党课等方式,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10月9日下午,利川市分公司党支部开展10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

按照相关要求,活动规范完成了交纳党费、重温誓词、诵读党章、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议事、民主监督、特色实践八个步骤。其中,集中学习环节,按照市委宣传部编印的资料进行了学习。组织生活环节,党支部书记马威讲《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专题党课,开展第三季度先锋指数评定,在职党员向所属党支部报告本年度到社区报到、上月下沉社区参与社区治理、创文创卫等情况。民主议事环节,围绕2023年秋季教材教辅销售收尾工作展开讨论。民主监督环节,签订杜绝酒驾醉驾个人承诺书;根据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调研工作安排,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情况汇报;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印发《“深化政治机关和模范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0月10日上午,武穴市分公司开展以“主题教育强党性 提能奋进建新功”为主题的“支部党日”活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经理蒋芳主持,全体在岗党员参加。

活动在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等庄严仪式中进行。党员们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决策及选人用人方面的重要论述》、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黑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会议等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与党纪党规有关酒驾醉驾条款内容。活动通报了省纪委监委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蒋芳就重点学习内容向全体党员提出要求,一是要增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自觉性,坚定以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提升学习实效;二是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问题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各项规定,杜绝酒驾醉驾;三是要针对当前教辅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加压力,创新思路,克服困难,全力完成责任目标任务。

活动还组织党员们现场签订《杜绝酒驾醉驾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