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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1-11-01 作者:杨万国) 来源: 阅读量:5492

    10月29日上午9时,建始县中小学2012年春季教材教辅用书管理工作会议在当地茨泉大厦隆重召开。建始县教育局局长甘应绪和副局长曾传艳、县新闻出版(文体)局局长林华翔、县分公司经理宋建斌、县书刊教育图书发行公司经理向建以及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和教材教辅书刊发行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建始县教育局副局长曾传艳首先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建教办[2011]31号《县教育局关于下发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教学用书推荐目录的通知》、建教办[2011]65号《县教育局、县新闻出版局关于对中小学教材教辅发行秩序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对建始全县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随后,建始县分公司经理宋建斌在会上发言。宋经理希望各与会校长和发行员能继续支持新华书店的教材发行工作,在建始县教材审定委员会和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教学用书目录中做好宣传,规范征订秩序,组织学生积极购买,确保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
    建始县新闻出版(文体)局局长林华翔从“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县新华书店和县书刊教育图书发行公司两家国有企业的优势,做好教材和教辅读物征订发行工作”的角度作了发言。他说,通过近期对全县中小学教材、教辅发行秩序进行的专项检查阶段中,发现不少问题,希望各位校长积极配合县文化执法组的检查工作。
    最后,建始县教育局局长甘应绪从两个方面强调了教材教辅发行管理工作:一是政治上要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水平。因为教材征订发行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保证学生开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二要规范办学,要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他指出,对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要严格按照征订目录执行的准入原则,非准入教材教辅资料严禁流入校园;教材、教辅征订发行从渠道上必须归口于县新华书店和教育图书发行公司两家,并遵循自愿原则;严格执行非义教段代收政策,农村义教段学校严禁收取任何费用,普通高中在代收费用时,也要坚持非盈利原则;教育局教育股要严格管理,要畅通渠道,规范运行,服务优化,监督有力。
    会议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曾传艳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