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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分公司蝉联四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发布时间:2011-10-18 作者:张名玉 来源: 阅读量:4054

    9月14日上午,蕲春分公司从当地县委宣传部捧回2009—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牌匾和证书。这是自2003年始,该公司连续四届获此殊荣。
    多年来,蕲春公司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收获荣誉的同时,分公司经济效益、新华品牌形象均大幅提升。近两年,分公司党政一班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在省集团公司和蕲春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改革,创新发展,多项工作有了长足进步。
    荣誉属于过去。该公司决心再接再厉,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擦亮店招,向“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冲刺。